我本月4号入职了一家律所,签订了试用期三个月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请问提交了是否证明我自愿离职且不能提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24-04-18 16:04:04
问题描述:
你好,张律师。我本月4号入职了一家律所,签订了试用期三个月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在昨天(27号),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团队老板就以“我的工作能力与预期岗位不适配”为由口头通知需要辞退我,而且没有出具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书面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律所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请求吗?如果律所拒绝请求,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补充一下,律所人事部想让我签署离职申请书,但我还未提交,请问提交了是否证明我自愿离职且不能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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