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当如何处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泄愤报复、打击迫害、闹特权、耍威风、居心不良另有所图等,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