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有谅解书拘留情况如下:
1、双方当事人和解签订和解协议的,
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情节严重的,不得免于刑责。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何认定
1、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4、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