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探望权法院会怎判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4-24 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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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探视权,需要当事人准备起诉状与各类证据;其中,起诉状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陈述内容,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然后递交诉状与法院直接立案;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024-04-24 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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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一般探望权会按下列规则进行判决:
    1、法院一般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
    2、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4-24 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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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视权案件开庭时,原告应当提出对方不让自己探视的证据,并与对方进行辩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4-24 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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