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找法网手机版
网站导航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合同范本下载
极速咨询
提交咨询
问题库
咨询百科
一对一咨询
法律问答
法律咨询专题
民法典
知识专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视频说法
图文说法
语音说法
找法说法
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问答
>
取保候审
> 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可不可以?
更新时间:2024-04-24 18:50:1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可不可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
163850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取保候审后的监视居住是指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性质接近,但管理会更加严格一些,有时还会限制居住的地点,侦察机关会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实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
公安
机关执行。
2024-04-24 18:47:48
点赞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
122618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监视居住期间届满后当然可以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4-24 18:48:05
点赞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
96380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取保候审相对自由。但是这不是当事人能够决定的,取保候审可以申请,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当然,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之一选择决定适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4-04-24 18:50:13
点赞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描述问题
接入律师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取保候审必须认罪吗
刑事辩护
10560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
什么是取保候审
3710
取保候审的程序规定
刑事诉讼
17596
相关推荐
可能感兴趣:
呼和浩特律师
太原律师
合肥律师
昆明律师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内容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内容
律师推荐:
商丘律师
同城律师:
民权县律师
宁陵县律师
夏邑县律师
永城市律师
虞城县律师
柘城县律师
睢县律师
梁园区律师
睢阳区律师
其他人在咨询:
刑事辩护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减刑
监视居住
假释
孕妇犯罪
刑事风险防范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附带民事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
¥9.9
/篇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决定范文
5869人下载
监视居住法律文书
5869人下载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5869人下载
取保候审保证书
5869人下载
律师解答动态
3小时前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5263 人
我被轻松借骗了1万多能追回吗
今天 00:47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分期买了手机说要交碎屏险她没有说不交也可以然后我让退款客服不退说到公司账户了退不了
今天 00:45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我入职的时候他们并未明确告知我扣工资的规则,在我离职时以各种我所不知道的规则来扣除我的工资,请问这么
今天 00:44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对方先动手互殴脑部多处伤口缝12针是轻伤吗判都长时间
今天 00:43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11233712337线索编号是在哪里
今天 00:43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你好,网贷下的款在app钱包,提现不了这情况是不是骗子
今天 00:39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581 人
给给老给老板活干好了,他找各种理由不付工资怎么办?他找各种理由不付钱怎么办?
今天 00:38
王奎律师
近期帮助 10273 人
你好,会计被打电话叫去做笔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