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法院审理中的民事案,刑事拘留后,交钱做了取保候审,因三年取保候审,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国家赔偿?
更新时间:2019-07-11 07:30:02
问题描述:
2012年因卖房产生纠纷在法院审理中,没有发现刑事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2013年法院审理全部结案。2012年公安局以刑事,插手法院审理中的民事案,刑事拘留后,交钱做了
取保候审,2015年违反<刑事诉讼法>又补办了2013-2016年的取保候审。因三年取保候审,限制居住地,本人在外地的生意不能经营,造成两年赔款44万。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国家赔偿?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