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应使用规范用语,且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证、与被申请人的关系、住所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写明是何时被刑事拘留和具体羁押在哪个看守所;
3、申请事项那一栏写取保候审;
4、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