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
治安拘留,作为行政拘留的一种,根据相关规定,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行政拘留的人员,不得被征集服现役。这一处罚由
公安机关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实施,旨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我国,行政拘留主要以治安拘留的形式存在,且该处罚的实施权仅限于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无权执行。拘留的地点则设在治安拘留所。
除了上述的治安拘留影响外,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还有多种情形会导致公民不得被征集服现役,包括但不限于:
1. 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或出版相关错误文章、著作;
2. 正被调查、侦查、起诉或审判的违纪、违法行为;
3. 因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学籍或党、团籍;
4. 存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或社会公德的文身;
5. 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
6. 参加过邪教或有害功法组织,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上述组织骨干分子;
7. 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非法组织,如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或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
8.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未清的严重违法问题,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
9. 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严重政治性问题,且本人无法划清界限;
10. 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