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到期了换证流程如下:
1.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换证申请。
2. 市残联审核当事人有关材料后认为可以给予换证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报批表,一式三份,随同填好的残疾证件及当事人上报材料一并上报市残联。
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政策;
2. 办理低保时有所倾斜;
3. 残疾学生考取职高中或大学,残疾人子女就学困难时可获一定救助;
4. 残疾人个体经营可适当减免一定税、费;
5. 在就业培训时,可免费获得培训机会或培训补助;
6. 残疾人游览景区可减免门票等。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 申请:申请人需持相关证件和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2. 受理:县级残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 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
定结论,并填写评定表、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 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同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5. 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