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应该改为综合工时制。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N补偿。不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4-05-09 17:38:0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公司原来是标准的工时制,现在应该改为综合工时制。员工不同意。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N补偿。不合理吗?还有一家公司有服务年限奖,原来是1月1日发放的,15年实施的服务年限奖改为一年一结,赔偿时说15年的服务年限奖公司有权不发放,合理吗?我在这里工作了7年,现在公司说我最后得到的工资是N的赔偿金 十三工资和二月工资。这样合理吗?(备注13薪和年终奖一开始说是2月份发工资,现在推迟到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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