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明确规定:那么以前少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还能要求企业补交吗?企业能否胜诉并补缴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4-05-09 20:24:10
问题描述: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补偿金后,还能要求公司补足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吗?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确认,协议生效后,劳动关系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款项已结清,员工确认企业已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加班费、补偿等费用,员工不得向企业索赔任何其他费用或款项。由于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中约定的补偿已经涵盖了“所有债券债务”、“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那么以前少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还能要求企业补交吗?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企业能否胜诉并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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