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过了两年?有没有强制冻结扣押银行存款、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更新时间:2019-07-15 10:50: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下,假如15年8月判决,17年8月下达限高,19年之后算不算过了两年?法院还有没有强制冻结扣押银行存款、
不动产等
强制执行的权利?
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个人觉得:限高不属于强制执行,由于判决已过了两年,19年法院无强制执行的权利了,请问这样理解正确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