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扣税比例分析
我国工资扣税比例采用的是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1.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新速算扣除数为0。
2.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新速算扣除数为210。
3.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新速算扣除数为1410。
4.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5%,新速算扣除数为2660。
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0%,新速算扣除数为4410。
6.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5%,新速算扣除数为7160。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45%,新速算扣除数为15160。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