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4月到期,已经到期一个多月,没有再次签订合同并且房东收取水电费高于电力局和水力局是否合规?
更新时间:2024-05-17 20:12: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跟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4月到期,已经到期一个多月,没有再次签订合同,但是仍同意租住,并且于4月22号交了2个月房租。现在想5月12号退租,到12号实际剩余38天房租,询问房东能否退38天房租,房东只愿意退还一个月房租,即30天房租。房东这处理算合规吗。并且房东收取水电费高于电力局和水力局是否合规,半年期间并且多次多收取超过实际水电数的金额,被我发现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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