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以经侦立案,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罪吗?比较关心以怎样的手段能最大程度上拿回钱啊
更新时间:2019-07-16 00:03:29
问题描述:
购买了一款理财,到期本金和利息全不能兑付(理财指与一家公司签订出借咨询服务协议,经公司推荐将资金出借给某受让人,约定利息比例,受让人以车抵押,公司以旗下餐馆担保),请问:1.目前该公司已解散,法人的餐馆关张,名下无
资产了,或者说不知道他还有什么资产,这种情况怎么能拿回钱?起诉能执行吗?2.据我所知,
公司法人已将理财款全挥霍完了,所谓的出借人都是假的,公司到后期没有实质业务,餐馆早已关闭,纯粹是忽悠人进钱,这种情况能以经侦立案,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
非法集资罪吗?告不告都是其次,比较关心以怎样的手段能最大程度上拿回钱啊,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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