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a. 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b.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c.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d. 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e.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f.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2.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