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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18 14:30:19
问题描述:
我叔叔以前承包了国道两旁的两间房子,后来租给本村别人一间。此人与04年未通知我叔叔私自办理了两间的
土地证和建设许可(以前承包的都无土地证),07年因为国道拓宽旧房子全拆了,以前承包房子的全部后延盖房。我叔叔打算在拆的老房子后边接着盖,但此人以有土地证为由告我叔叔侵权。现在旧房已拆,新房都未建。请问以下问题
1。我叔叔先前引狼入室,看他可怜才让给他一间,但是此人04年办了两间的土地证和
房产证。土地证盖的是村委和县里的印章。请问国道两边25米地方乡党委能委托村委处理吗?2,此人办理的证件是否合法?这里的律师说此人办理的证不合法,说中央文件(2000年还是2002年)已经对土地证停办。可以请求
行政诉讼,告县土地,建设局,县政府。你们知道中央有这样的文件吗?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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