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病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职工需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二、病退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 劳动鉴定表或鉴
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 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6. 个人申请报告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7. 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8.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 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10. 若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 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