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权
更新时间:2018-08-18 17:40:17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事想求你们帮忙,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本来是在农村,但因县城搬迁到我村,所以我们家里的
耕地陆续全部被无偿征用为城市
建设用地,由于当时没有法律意识,所以也没要求补偿,现在是否可以要回以前的补偿。我们家的住房也与2004年初被征用,村里给了我们四间楼房
宅基地,但是我们兄弟(当时未满20岁)两个,我是3间地基而弟弟只有一间,而有的女儿都有至少两间房子,这是否违背公平的权利。村里强制给我们统一规划盖房(我们出钱)而现在我们无法承担这笔房款,而村里要求我把一层和两层交给村里租出去以抵房款,这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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