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金计算的一般方面
1. **个人帐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金额及其在个人账户中的积累计算。
2. **基础养老金**:根据各年的指数加权计算,具体公式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
### 月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法律依据中的具体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1.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 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2.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
* 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