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拆迁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8 20:17:5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内蒙的一名拆迁户,我们家主房76,仓储36平,主房有40平的房产证,但是有163平的
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96年办的,按居民住宅的70年来算还应该有58年的使用权限,现我们这块地皮卖给开发商,但公示是
经济适用房,据开发商称并不是经济适用房,而且建筑该楼区的房子面积并不是政府公示的都小于60平米,换句话说就是商品房,我想请教各位律师像我家这种情况,
1、开发商如何对建筑物补偿?
2、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怎么补偿的,比如院子里土地的补偿是按163还是按163减去建筑面积?
3、现在的
土地补偿是按年限还是地区价值不同?
4、政府公示与开发商所盖楼房不符与我们个人有没有关系,将来的房产证会不会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
5、房内的装修怎么补偿?
问题有点多,谢谢各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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