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银行信用卡呆账论定依据!
更新时间:2018-08-19 06:40:2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在2005年4月申请了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额度3000,期间因故造成逾期7个月还款记录,后于2006年9月一次性还清所欠款项,但招行依然将这笔账目定为呆账,并体现在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系统中,致使近来我的几次贷款申请全部未能通过,为此,我几次找招行交涉,询问论定呆账的依据,回复是依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信用卡欠款超6个月可认定为呆账,但无法告知是哪条哪款,为此,我有咨询了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并未有次规定,我查阅了财政部《金融企业
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2005版与2008修订版,银行卡透支20000以下,追索两年以上无法偿还的,可以定位呆账,并将此告知招行,但招行说他们归人民银行管辖,不归财政部管辖,因此,财政部的文件不能作为依据,请问,我下一步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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