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今年四月份的时候,我在北辰区看了房子,正好这个小区有个卖房的小姐推荐了我们一个中介公司,说他那里有合适的房源,我们就去了,看到一套非常适合我的房子,和卖家商量后,我们双方约定以二十四万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和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卖方支付,然后中介公司就带我们一起去办房管局办过户手续,后来我们在房管局,中介公司的一个负责人拿来一套材料,在非常匆忙的情况下,让我们在办理过户手续的窗口上签了许多的文件(因为当时太过匆忙,我没有看当时签的任何文件)一周之后,我的房屋就办下来了,当然中介费是由卖方支付的.
今年八月份的时候,因为我的房是一次性付清的,所以我现在想把公积金提出来,可是一到房管局办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我们的房屋手续是
赠与合同,跟本提取不了公税金,可是当时办理过户的时候,我们跟本就不知道是赠与合同,我们以后是
买卖合同,我们找到了中介公司,他说会利用
房屋装修的方法帮我们把公积金提出来,可是今天接到电话,说是他们也没有办法了,可是当时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合同我们已经弄丢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您给出出主意吧!
如果是赠与合同,应该是无偿的吧,我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我们当时以后只是买卖合同,跟本就没有看,现在才知道被中介公司骗了,请您帮帮我吧,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