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些时日,当时的日期还款日期并没有到,银行利息都没有这么高
更新时间:2018-08-19 12:15:26
问题描述:
张某借刘某3万元钱,当时打有借条,《张某是工程
法人代表,刘某是村委会计》张某向刘某借款原由是:张某的亲姐夫出车祸,急需用钱,当时的工程已干完,也已经决算完毕,就是没有付工程款,就问刘某政府什么时候给付工程款,当时刘某就向张某告知政府并没有将款项拨下来,无赖之下就向刘某借3万元钱,并打了借条,过了一些时日,张某再次问工程款下来没有,当时刘某就告知已经下来了,然后就转了一部分工程款,当时的日期还款日期并没有到,刘某就向张某要钱,张某就第一次打了3000,又过了一个月刘某又问张某要钱,张某再次打了3000,接连几个月刘某都问了张某要钱,一共金额为22000,其中有6000元钱没有凭证,是直接交与手上的,至到工程款结算完毕,刘某拿出借条要求张某还款30000元钱,张某就还了30000元钱,并要求还借条,但是刘某并没有打收条,刘某将借条还给了张某,张某就问刘某了,我的还款日期并没有到的时候我就已经给你打了22000元钱,当时我借你的钱的时候,你也没有说要算
利息,也就是说现在我给了你22000元钱的利息,
银行利息都没有这么高,你应该还给我20000元钱,但是现在张某问刘某要还20000的时候,刘某就不承认他借给张某30000元钱的事了,并说没有那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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