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有个客人在我店买了个手镯,营业执照注销,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07-30 19:15:2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前妻于2011年11月登记
结婚,2012年有个客人在我店买了个手镯,当时店的
营业执照是我名的个体户,货款入帐也是我名下,我和前妻是2013年11月
离婚,之后店转到前妻名下了,营业执照注销,然后在2016年8月26日客人打开保险箱发现手镯变色发黄了,之后27日我将手镯送到省质检GTC检测,经鉴定此手镯为天然玉器,未做任何优化处理,想问客人如要追偿是否还有效?而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需要承担,是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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