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单独留一份
遗嘱是自己写的 ,内容为房子归爸爸所有, 奶奶在爷爷之前八年去世 ,由于瘫痪, 在邻居来探望时让邻居代书写了一份遗嘱 ,内容为爸爸照顾了奶奶 ,所以奶奶那一份也归爸爸所有 ,但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 只有代书人一个人在上面签了字 ,奶奶只盖了私章, 但是在场有别的邻居可以作证, 只是没签字 ,写
代书遗嘱的时候 ,爷爷在医院住院治疗 ,爷爷康复后 ,奶奶告知爷爷写遗嘱一事 ,爷爷表示同意 ,并且由爷爷又写了一份 ,内容为老两口同意将所有财产归爸爸, 爷爷书写签字盖章 奶奶盖章按手印. 现在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 ,请问凭借这些材料, 房产可以全归爸爸所有吗 ,现在
其他子女不同意房子由爸爸继承, 如果去法院大概会是什么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