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样不就把孩子的房子变成了我俩的共同财产了吗?还是他的婚前财产,我的房子都变成婚后共有财产了呢?
更新时间:2019-08-01 13:25:52
问题描述:
我是再婚的,婚前有住房3套(都不大),其中一套是孩子的名字。现有一套父母住,另外2套出租。我现在的丈夫有住房一套。我俩各有一个女儿,他的女儿工作了,未婚;我的女儿在读大学。最近他和我提了几次让我把孩子名字的那套房子卖掉,交首付在
沈阳给我的女儿买一套房子,用我们的公积金还款。一个是方便以后在沈阳就业住,还有一定的升值空间。虽说有一定的道理,可是这样不就把孩子的房子变成了我俩的共同财产了吗?他还说等我另外一套出租的房子动迁后让我父母住他现在的房子,把我父母现在住的房子卖掉,做为动迁那套房子增面积的费用。我现在很犹豫,我怎么觉得他的房子还是他的婚前财产,我的房子都变成婚后共有财产了呢?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我和我女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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