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他在搞工程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向他朋友的朋友在2010年7月1号借了4万.还写下了欠条说是在2011年的7月1号之前分三次还清.可是在11年的4月份的时候首次还了5千.过不久要债的给我朋友打
更新时间:2019-08-02 18:28:02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他在搞工程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向他朋友的朋友在2010年7月1号借了4万.还写下了
欠条说是在2011年的7月1号之前分三次还清.可是在11年的4月份的时候首次还了5千.过不久要债的给我朋友打电话让他过去.我朋友去了之后却被遭到要债人的殴打且用几个人绑着在一个招待所逼着写了6万1千的欠条.我朋友当时跑出来之后没有报警.到了12月份的时候要债的跑到他家去要债.可是我朋友没有回家.要债的就在他家吃住了1个星期.我朋友他老婆给4千才走了.今天我朋友他老婆收到了法院的通条.我想问下我朋友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解决问题【先借的那4万肯定是要还的】.如果我朋友回来了去了法院那会受到怎么样的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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