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高保路纳贤道口300米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负次要责任
更新时间:2019-08-05 09:33:12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时间2015年12月15日6点30分左右在保定至
高阳 的高保路纳贤道口300米出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与一辆履带工程水平顶管机发生追尾,甲方副驾驶当场死亡 后经检测双方驾驶员均为饮酒,责任认定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负次要责任,副驾驶无责??问 如果要是追究乙方的责任需要提供那些
证据和条款 ,双方均有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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