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农村房子继承的问题,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房子的使用权就自然继承给他的老婆了吗?那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更新时间:2019-08-05 13:16:5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农村房子继承的问题,我老家在市里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土地是集体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房子的户主(土地使用证户主)是我爸爸,这个是80年代办的土地使用证,我爸爸现在又找了一个老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爸爸先去世的话,是不是房子的使用权就自然继承给他的老婆了吗?与我爸爸自己的子女(我)毫无关系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如果过户的话,我的户口不在老家也可以过户吗?或者土地使用证能公证吗?谢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77995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用益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法律赋予权利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但没有赋予权利人对其土地的经营权和处置权,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条件下,强调土地必须依法转让和必须有偿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所以,其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如果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所有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有效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使用权是完全可以继承。
    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继承人申请,将其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给房屋继承人。那么,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没有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使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化,就应该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019-08-05 13:11:11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66508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当然,本文所论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在特殊的情况下,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2019-08-05 13:13:26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04212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2019-08-05 13:15:48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13926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9-08-05 13:16:51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家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是外婆的名字,请问现在我们还有外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吗?是不是现在就是他们的了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家父母的房子,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去年把土地使用证过户到弟弟名下了。是不是有纠纷?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继承爷爷奶奶的农村宅基地房子,请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证是否能过户?
一,户口是否迁出,对房子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只要你是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子(地上建筑物部份,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本身就是不能继承的),房屋遗产过户,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使用权房子可以继承么?
只要是财产权益,都可以继承a
全部9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立遗嘱可以代理吗
立遗嘱可以代理吗
立遗嘱 4724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上若无建筑物是不能继承的,有建筑物则可以继承。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法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继承法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遗嘱继承纠纷 6239
法定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法定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法定继承 10141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 13252
怎么撤销房产赠与
怎么撤销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 14125
律师解答动态
1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40767 人
朋友叫我去夜钓,然后朋友不慎掉入河中,我和其他朋友去找附近村民无果后,朋友溺死了
1小时前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6631 人
在吗,有些低保问题问问你
2小时前
吴国公律师
近期帮助 34505 人
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原合同要重签吗?
2小时前
许睿律师
近期帮助 2363 人
我5月16号交的房租,结果他让我6月1号还要交房租,而且还把合同签了,这个算不算合同诈骗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6146 人
首先我们这边会给你代办一个营业执照用于线上进件所使用,不开公章不开对公账号,用于贷款所使用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6146 人
对方挑衅在先我先动了手但他还手打我的时候我没有还手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6146 人
我3月份儿在医院做的人流,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处理干净中间一直让我在家吃药调养到现在一直出血能不能追究他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6146 人
我家集装箱被人投诉举报,下发了责令书,要采取什么措施吗?当事人不在家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