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公务员担保贷款业务,我认为找得到借款人而且有偿还能力就不应该找我。挽回我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9-08-07 17:27:29
问题描述:
几年前,
银行有公务员
担保贷款业务,我是公务员,前夫的朋友找到我帮他的一个朋友担保。贷款人名为全勇,担保人为我。但真正用这个钱的人是另一个人,这个人现在已经死亡。法院起诉了我和借款人全勇,现在程序走到了执行这一步。法院说找不到全勇,到单位找到我。我认为找得到借款人而且有偿还能力就不应该找我。但法院说找不到全勇,我把全勇电话告诉他们,他们也不去找。前几天我收到短信,说我账户的钱被司法强制扣除。法院这样做合理吗,我怎么做能够维护我的权益,挽回我的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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