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之前也没有签试用期合同!老板不同意,我现在这个工资可以要回来的吗?
更新时间:2019-08-08 00:08:01
问题描述:
我在17年12月进入一家披萨店上班,工作一个多月,没有签订合同,他说转正后签订,而在之前也没有签
试用期合同!在年初二的时候,因为我们是休息除夕和初一,而初二因为家里有事,不得已得请假或许申请晚上班,我初一和老板说我初二晚一点去,老板不同意,一番纠结之后,老板说如果来不了以后就别来了,之后我便说那我不做了!!老板同意之后叫我另谋高就!??到初七我去问老板要
工资的时候,老板说压在那里的工资是没有的,我问他为什么,他给我的理由是没有提前15天说辞职,不能那工资!知道我劳保局咨询,还和我说那边有权要我赔偿那里的
误工费和培训费!!我现在这个工资可以要回来的吗?不会还要被要赔偿吧!没有签任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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