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首先应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例如,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应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责任主体确定后,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标准的,还可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和伤残补贴,后者按月发放。
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工伤事故发生时,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责任单位。
3. 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责任单位。
4. 用工单位违法转包业务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责任单位。
5.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
延长。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6.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还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