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才每天万分之1,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8-09 07:50:40
问题描述:
今年4月交了房子首付,签了商品房
买卖合同,7月办理不动产证明时在房产局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当时没仔细看,看了意义也不大,不签就退房,目前公积金贷款由于我公积金缴纳时间问题要10月13日可以贷款,补充协议里说9月30日贷款下不来,要每天给开发商千分之五的
违约金,延期90天,不交就另外出售,首付不退,但在商品房买卖
合同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才每天万分之1,我问下违约金双方差距大,不认可就退房,这种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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