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我们走法律程序处理。请问该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更新时间:2019-08-09 16:44:29
问题描述:
6月12日,我骑电动自行车,与正在人行横道过马路的对方碰撞,导致对方小腿轻伤。打了110,120,交警认定我方全责,到医院检查处理后,对方回家。6月23日,我们双方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对方提出除医药费外,要求另外补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00元。我认为不可接受,交警已经将12日扣留的电动车还给我了,但是对于赔偿金额,建议我们走法律程序处理。请问该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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