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让其中的一个人替我开车,一个人在逃。请问在这次案件中,是不是犯法了?
更新时间:2018-08-21 08:11:28
问题描述:
我的两个朋友把一个女人从其家中带上车,并实施了殴打,他们打完人后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吃饭,他们在半路等我,我去了才知道他们的事,我们四个人就一起去了饭店,他们三人一辆车,我自己开自己的车,其中当事人没有进饭店吃饭,只是我和另外一个人吃饭了,吃完饭我说你赶紧把人送回去吧,要不人家该告你非法拘禁了,由于我喝了酒,我就让其中的一个人替我开车,我就坐的当事人的车,往回走到半路我朋友问那个女人你回家不?她说不回,我朋友就开车说拉她到派出所,快到派出所的时候那女人要回家,那人不让,结果女人跳车摔晕了,停下车我赶忙帮他把女人抬上车,我给她掐人中实施救治,女人就苏醒了。到了我们镇派出所讯问了一会儿他们说这个事件不属于他们
管辖,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就让我送这个女人回家,我也是出于好心就送她了,到了他们村正好遇到公安,我就把她交给了警察。当时警察问你我是干什么的。女人说没我的事,我送她回去的,警察还说谢谢我了。结果现在一个人
逮捕,一个人在逃。事发一个半月了,昨天警察让我去做个笔录,而且抽取我的血样,手纹掌纹照片等。请问在这次案件中,有我的责任吗?我是不是犯法了?跪求各位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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