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拆迁了28户人家,而且是先拆迁后安置,政府还不给我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请问我这样做算是钉子户吗?
更新时间:2019-08-17 09:19:46
问题描述:
我们生产队在2015年初XX校迁址到我们队,在此拆迁了28户人家,在今年2018年政府又在新校区大门口修建一条大街道。我的房屋就在街道中央,也成了拆迁户我也支持开发。但是政府拆迁小组来了几个退休老干部没有主要领导参加,拆迁标准是730元一个平方米。院坝才25元一平方米,墙面瓷砖才12元一平方半,室内地板砖才25元一平方米。而且是先拆迁后安置,政府还不给我签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我的房子在2010年冬季才修的室内装修也是做了的,楼上楼下共300多平方米连40万都没有,还指安置地点在哪里,所以我暂时不拆,请问我这样做算是钉子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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