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在同一时间审理民间借贷案,法律能否被支持?还是只能民间借贷案单独审理
更新时间:2019-08-21 16:19:22
问题描述:
男女离婚后,男方父母已
民间借贷立案,要求用男女
共同共有房产的
退房款偿还。男方还立案分割该退房款的剩余部分。女方因为男方手里还掌握着很大一部分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中没有分割,女方对男方立案进行了反诉,要求男方掌握的财产也为共同财产。后来因为离婚案再审,已把该房款分割,但男方父母保全了退房款。法院要在同一时间审理民间借贷案,和男方立案的分割剩余退房款,和女方反诉案。根据再审的结果,可能男方的立案会不用在审理。介于男方和其父母特殊的关系,女方想最好在开庭时要求先行用男方掌握的共同财产偿还民间借贷,不足部分在用退房款偿还,法律能否被支持?还是只能民间借贷案单独审理,女方单独主张分割男方手里掌握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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