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购买了单位派发的股金,同期我已与他人签订了股金转让协议,该行的股金章程可以随意修改?
更新时间:2019-08-21 17:11:13
问题描述:
我是2003年参加当地农商
银行工作,于2013年跳槽,在职期间购买了单位派发的股金,之后每年按正常比例分红。今年6月,该银行因筹备上市,要求所有持股人员确权,同期我已与他人签订了股金
转让协议,但当时该行工作人员解释股金转让需等该行股权确权结束后方可开放股金转让。截止目前该行股权人确权工作已完毕,但该行现却规定开放
自然人股和法人股的对外转让,而我这被认定为职工股,不得对行外人员或法人转让,现在我所困惑的是:1、我当时买的股金价格和行外人员价格一样,且分红一样,并没有任何一点优于行外人员,而且我现在也离职多年了。2、当时购买该行股金时规定是股金可以转让,可以质押,不得撤股,并未规定职工股金不能对外转让。3、之前有过该行员工对外转让自己股金的先例,到我这就不可以了,该行的股金章程可以随意修改?!请律师先生或女士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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