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上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还可以要回去吗?2他欠的这些钱我们离婚后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9-08-28 10:46:3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老公2014年奉子
结婚,婚后几个月生下女儿。结婚前双方谈拢 女方什么也不要,只要有挡雨的地方住就行,但是男方要拿10万现金作为给女方的彩礼。于是我拿着10万从娘家借了八万元,在合肥首付一套66平方的商品房,写了自己的名字,
房屋产权上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 婚后虽然我自己带着孩子,但是我经济上也一直在靠自己努力 摆过摊卖花甲,做过啤酒促销员,兼职卖豆浆,2017年孩子可上幼儿园,我找了一稳定工作卖母婴用品,早上把孩子送上学 晚上下班给孩子接回来,假日就把孩子带到店里。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老公就不给家里生活费了,晚上也不怎么回来,孩子生病在医院打他电话也不回来。我就觉得不对劲,因不知道他在哪 所以找不到他,就这样时而回来时而不回来。前段时间我才知道,他之前不回来是在外面花天酒地,在外面欠了近20万的欠款,他借的这些钱,据他自己说都是吃喝玩乐了。这些欠款并未家里花一分钱,也未向我和孩子身上花一分。我想问一下1,婚前10万的彩礼他还可以要回去吗?2他欠的这些钱我们离婚后算是
夫妻共同债务吗?还有,没结婚前他骑车撞到人被法院要求赔付14万,这些年一直没钱也没赔,这和我有关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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