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全额赔偿,请问我应该全额赔偿吗?适应期合同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可以拒绝再承担剩下的360元吗?
更新时间:2019-08-31 22:42:43
问题描述:
我在青岛一家私企从事仓库管理员的职务(包括统计订单计划,发货)。在公司实习1个多月的时候因为客户要求加货,我在填写数量的时候写错了产品型号,为此发错货,给公司造成560元运费损失。但是我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公司要求我全额赔偿,
实习期一个
月工资1200元,这个月
工资扣除我200元,说剩下的下个月再说。请问我应该全额赔偿吗?而且我现在是新人,还在实习期。扣我多少费用才算合理?适应期合同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可以拒绝再承担剩下的36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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