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用我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的还没给他呢?他构成挪用公款罪吗?公司有权利扣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9-09-02 09:44:55
问题描述:
你好:在2012年我前男友在一起恋爱期间,做暖气销售,通过我的关系介绍,和当地开发商达成了整个楼盘内全部暖气片的工程,货订个楼18万,而且是用我父亲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2014年两年后,我们分手了,让我归还这个楼的首付18万,我还了四万,剩的还没给他呢?2018年年底,我前男友挪用了剩余的保证金!我想问下,他构成挪用公款罪吗?而且公司和我沟通了,让我归还这个钱同时,说扣留这个房子?公司有权利扣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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