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该怎么应对滞纳金合理吗,又按一元收费标准算的,不合理啊?
更新时间:2018-08-26 10:02:23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业主,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
物业合同之前物业费8角每月交的,并且有13年的按8毛收费发票,112.6平,每年1080.96元物业费。去年下半年物业公司黄了,没交上去年的物业费,从2014.3.31开始一直到新物业公司接手2015.1.31日,欠原物业公司十个月物业费。后来今年2015年5.6月有个人上门说是那公司经理要物业费并说按一元交,没凭没据还说变一元了就没交。今天2015.10.15收到法院传单,诉讼我家支付2014.3.31-2015.1.31的物业费1126元并交557元
滞纳金,并承担
诉讼费。按逾期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缴的百分之三支付滞纳金。补交之前十个月八角物业费可以,请问应该怎么应对滞纳金合理吗,谁规定的百分之三,又按一元收费标准算的,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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