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可能要离婚,请问如果离婚这个卖掉的房子我又能分到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9-09-12 03:13:1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老婆在婚前以我们两人的名义在
南京以115万加税15万=130万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老婆出资的钱是他爸妈出的,加税大概出资55万,而我只出资15多。房屋按揭有老婆家负责,买房半年后我们领证结婚,买房两年后老丈人来找我商量以需要用钱做生意为由,把房子以298万卖掉,承若过两年了再买或许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到现在一年多了也没有买或许过户房子。但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可能要
离婚,还有一个宝宝。请问如果离婚这个卖掉的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能否追的回来?我又能分到多少钱?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婚前买房时没有任何公证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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