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未婚先孕的,这样可以吗?双方没有同居了,怎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更新时间:2019-09-16 11:01:06
问题描述:
我朋友他08年2月拿的
结婚证,08年1月BB就出生了,是未婚先孕的,户口现在还没有上,08年10月因为两人吵架,女方在他家跳楼,伤了脚,在女方治疗期间,我朋友有了外遇,外遇的事是在女方出院后在娘家休养发现的,一直到09年3月处理分居状态,BB也被女方抱走回娘家,我朋友一直都有支付生活费,到09年3月到6月双方曾经
同居,后来女方怀孕了,并于6月在我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掉了小孩,到现在我朋友一直外面都有个女人,现在女方声称要将BB送给别人养,这样可以吗?我朋友他有没有权阻止,拿掉小孩后,双方没有同居了,女方和BB自10月开始一直居住在娘家,怎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在08年10月到09年8月一直有威胁、恐吓我朋友,声称:要和BB一起死在我朋友家,也意图和BB服毒自杀。请专业人仕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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