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业主委员会,2.物业服务如此之差,是否可以向物业索要?
更新时间:2019-09-18 14:12:39
问题描述:
我们家2009年入住,没有
业主委员会,没有和物业签订任何合同,只有第一年物业上门收过物业费,之后再没来收过,我们家也没交,2013年更换了新物业(业主并没有收到更换
通知,后来才知道),新物业同样没来收过物业费,这么多年物业几乎没提供任何服务,小区没有保安没有监控没有门岗,车辆乱停乱放,楼道没人清理,下水道经常堵塞,今年物业突然加了两个监控清理了楼道,然后这个月上门让我们把09年到现在的所有物业费一起全额交清(小区一半以上业主和我们家情况相似,交物业费的基本都是要买车位被迫交的),我们家找物业协商,物业态度很强硬,认为自己没错,说我们如果不交就起诉我们,我们不想闹上法庭也不服气全额补给物业。我想咨询三点:1.新物业是否有权力向我们索要我们拖欠前一个物业的物业费;2.物业服务如此之差,我们业主是否可以少交部分物业费;3.小区电梯里面都是
广告,据我了解广告费应该归业主所有,我们是否可以向物业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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