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丙要求乙向丙打借条,仅仅借款人与出借人不同,现在丙向法院起诉乙,请问作为乙方
更新时间:2019-09-19 16:31:23
问题描述:
乙与甲、丙是朋友,甲、丙原先不熟,甲找乙借钱,乙没钱,乙问丙愿不愿借,丙思考两天后同意借,他也知道最终是甲要借的,甲是唯一
债务人,但丙要求乙向丙打借条,然后甲向乙打借条,三人同意了,同时打了两张借条,内容、纸质、格式都相同,仅仅
借款人与出借人不同,于是丙通过银行电汇乙,乙再将该笔款电汇给甲。后来甲通过乙还了丙一小部份钱(银行电汇),甲直接还给丙一大笔钱(银行电汇),但借款未还完。现在丙向法院起诉乙,要求乙还借条上的原借款数额以及
银行利息。请问作为乙方,此案应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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