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前的医药费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不给报销。请问超出的医药费应该谁承担呢?
更新时间:2019-10-01 15:05:19
问题描述:
您好。员工发生
工伤后,第一时间通知单位,单位不管不问,在事发后8天单位只给申请了
工伤认定。员工在没办交昂贵的住院押金,只能去私立医院看病。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前的医药费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不给报销。单位说我没在指定医院看病不能报销部分叫员工自己承担。可是当初单位不给担负医药费押金,才导致我去的私立医院看病。去私立医院看病单位也知道。请问超出的医药费应该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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