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娘家和丈夫家各有一个户口,分地时两处都有地,说是按人头分地,是否可以收回,不给我们占地费?
更新时间:2018-08-28 18:57:12
问题描述:
各位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亲戚,在娘家和丈夫家各有一个
户口,分地时两处都有地,已经占用20年,到现在由于占地,大队想取消娘家的地,但是在占地之前大队已经把这部分的
土地面积分给了我们,第二年又想把它扯回,说是按人头分地,我那位亲戚已经去世,问这个人的地大队是否可以收回,不给我们占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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