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我的辞职信拖到21日才批我于3月15号离职,但领导告诉我公司要缓发我2月份整个月的工资和3月份15天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10-06 08:34:00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2月8日交的辞职信,公司把我的辞职信拖到21日才批我于3月15号离职,但领导告诉我公司要缓发我2月份整个月的
工资和3月份15天的工资,要到4月份20号以后才发我这两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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